沉入桩质量标准
沉入桩质量标准
二十六、沉入桩质量标准
(一)外观质量标准
1.混凝土桩必须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且现场验收合格后,才可沉桩。预制桩不得有蜂窝、露筋、裂缝。
2.管柱桩直径及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管柱两端接头法兰盘端面应平整,并与桩面轴线垂直。连接的管柱应与原管柱保持同一轴线,其连接施焊应对称进行,接头均需进行防护处理。
3.钢管桩的材料规格、外形尺寸和防护,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钢管桩现场接桩焊接的电焊质量应进行探伤检查,应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4.桩沉入后,桩身或柱头不得有劈裂或出现裂纹。
5.接桩必须牢固、顺直,应使接榫整齐,不得脱榫。法兰盘和连接螺栓不应突出管柱外壁。
6.需嵌入承台的桩头及锚固钢筋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沉人混凝土桩应按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无破损检
(二)沉入桩实测实量标准
二十七、沉井质量通病及防治
根据工程地质和工程特点。沉井下沉方法有不排水下沉和排水下沉两种。如果施工不当,会在下沉时发生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
(一)沉井偏斜
1.现象:沉井简体偏斜,沉井井筒中心线与刃脚中心线不垂直。
2.危害:沉井不能准确就位,造成桥下部结构纵、横轴线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3.原因分析:
(1)沉井制作场地土质不良,预制前未进行地基处理。
(2)在抽除支承垫木时,不按对称均匀进行,抽除后又未及时回填夯实,致使沉井在制作和初沉阶段偏斜。
(3)刃脚与井壁施工质量差,如刃脚不平、不垂直、刃脚和井壁中心线不铅直,使刃脚失去导向作用。
(4)开挖面偏挖,局部超挖过深,沉井正面阻力不均匀,不对称,下沉中途停沉和突沉。
(5)不排水下沉沉井,在中途盲目排水迫沉,或沉井内补水不及时。
(6)下沉过程中没有及时采取防偏、纠偏措施。
4.预防措施:
(1)沉井预制场应事前平整夯实,对不良土质及软硬不匀者,采取地基加固方法处理。
(2)抽除支承垫木应依次、对称、分区、同步进行,每次抽去垫木后,刃脚下应立即用砂或砾砂填实。定位支点垫木,应最后同时抽除。
(3)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刃脚、井壁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按合理顺序挖土,使沉井正面阻力均匀对称。
(5)加强对沉井外壁减阻措施的管理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5.治理方法:
(1)沉井下沉可采取偏除土,偏压重,顶部施加水平力,或刃脚下偏支垫等方法纠正倾斜。
(2)纠正位移时,可先偏除土,使沉井底面中心向墩位设计中心倾斜。然后在相对侧偏除土,使沉井恢复竖直,如此反复进行,使沉井逐步移近设计中心。
(3)纠正扭转。当沉井中心位置基本符合要求,仅水平角度扭转时,可在一对角线两角采取偏除土,在另外二角采取偏填上,借助于刃脚下不相等的土压力形成的扭矩。使沉井在下沉中逐步纠正扭转角度。
(二)沉井停沉
1.现象:沉井下沉困难以及不下沉。
2.危害:沉井作业难于进行,延误工期。
3.原因分析:
(1)开挖面挖土深度不够,正面阻力过大,遇坚硬土层,破土困难。
(2)沉井偏斜,致使刃脚下局部土体未能顺利挖除,形成较大的正面阻力。
(3)壁后无减阻措施或减阻措施遭到破坏,侧面摩阻力增大。
(4)沉井在软粘土层中因故中途停止下沉时间过久,侧压力恢复增长。
4.预防措施:
(1)同“七、(—)沉井偏斜”的预防措施之(3)、 (4)、 (5)。
(2)加强测量,根据土质条件调整挖土深和范围,以减少正面阻力。
(3)对个别坚硬土层应提前采取打钻、爆破等措施。
(4)在软粘性土层中,对下沉系数较小的沉井,应连续挖土连续下沉,中间不应有较长时间停歇。
5.治理方法:
(1)降低井内水位,减小沉井浮力。增加沉井自重。
(2)有条件接高沉井时,提高井壁或加载助沉。
(3)加设空气幕或用射水法助沉,减少井壁土的摩阻力等。
(三)沉井突沉
1.现象:沉井在瞬时内较大下沉,突沉前通常有停沉现象出现。严重时往往同时井筒偏斜,地面塌陷。
2.危害:使沉井的位置失去控制,产生井位轴线偏移或井筒偏斜。
3.原因分析:
(1)将沉井下沉在软土地层中,当井筒内外土压不平衡时。易产生塑流。故井筒内挖土较深,或刃脚下的土被挖,而失去支承时,常会产生大量下沉。
(2)当粘土层中挖土超过刃脚太深,形成较深锅底,或粘土层只局部穿透,但其下部的砂层却被水力吸泥机吸空时,刃脚下粘土失稳会引起突然坍塌。沉井就可能随之突沉。在不排水下沉施工中途采取排水迫沉时,突沉情况尤为严重。
4.预防措施:
(1)在软土地层的沉井,可增大刃脚踏面宽度,或增设底梁以提高正面支承力;挖土时在刃脚邻近宜保留约50cm宽的土堤,使沉井挤土下沉。
(2)在粘土层中要严格控制挖土深度,粘土层下有砂层时,更应防止把砂层吸空。
5.治理方法:
(1)发现沉井有涌砂或严重塑流等险情,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和控制突沉,可把沉井改为不排水下沉施工。
(2)当沉井沉不下时,应按前述“沉井停沉”的治理方法处理,不可过多超前挖深或排水迫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