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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三项措施强力推进209线文明路创建

来源:网站编辑   作者:网站编辑   时间:2011年11月21日   浏览次数:1898   字体:
      S209线改建工程项目是全省确定的“4513”重点项目之一,路线途径娄底市境内娄星区、市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双峰县,里程共计46.33公里。项目分南、北两段,总投资4.81亿元。为了确保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今年以来,娄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周密部署,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主管单位具体抓,各成员单位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推行三项措施强力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合理安排工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程。明确12月底前全面完成S209线文明样板路的建设。二是强化领导,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严格实行“三专”:即“专门领导负责、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落实”。对项目进度开展考核调度,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会同市干线办对各项目业主严格按《分月度工作进度计划》进行考核,市政府根据考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度。今年4月、5月、6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会同市干线办对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并发出了督查通报。三是实施奖惩,抢抓工程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市委办、市政府办专门印发了《娄底市干线公路建设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和《娄底市干线公路建设大会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兑现奖罚。对按进度超额完成任务的,另适当给予专项奖励,对组织不力、连续2个月未按《分月度工作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的,启动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行政责任。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干线办对未完成年度计划的项目业主按计划里程予以30万元/公里的处罚,对施工单位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的,严格按合同追收违约金,对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并导致各类工程质量问题的,按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罚金或违约金在上级补助资金中扣除。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的施工单位,以不良行为列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前,S209线除两段新建的城市道路外,其余路段已完成了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底基层和大部分基层,部分路段已完成了砼路面,已完成投资3.65亿元,占总投资的75%,双峰段已接近扫尾。